2010年6月,为规范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秩序,央行正式对外公布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。根据相关规定,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成为支付机构。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,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。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,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,向政府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、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。
预付卡指由发行机构发行的,可在商业服务业领域使用的,具体表现为购物券或消费卡。使用方式:预付卡又叫储值卡、消费卡、智能卡、积分卡等,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。预付卡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,记名卡可挂失,非记名卡不可挂失。 卡种归属: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,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,是一种辅助性货币。
电信行业,如:移动、联通,你那张手机卡就是预付卡;
商家: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娱乐、美容、理发等各个行业的购物卡;
第三方发卡机构:与众多商家签订协议,布放受理POS终端,发行一张跨行业消费的预付卡,可到众多联盟商户刷卡消费的多用途预付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