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实名制购卡制度
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(含)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者个人,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。
个人购卡需持证件:身份证、户口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、军官证、社保卡、驾驶证、工作证(需有本人相片和身份证号码)。
单位购卡需持证件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有效身份证件,授权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(需要加盖单位公章)。
2.非现金购卡制度
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(含)以上的,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,不得使用现金;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,发卡人要对转出、转入账户名称、账号、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。
3.限额制度
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,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。